第五条

有效

滇池水质适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外海水质按照Ⅲ类水标准保护,草海水质按照Ⅳ类水标准保护。入湖河道水质按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分类保护。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