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七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组织、教唆、胁迫、引诱、欺骗、帮助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