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十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运行、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及监督管理、应急物资储备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