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七章 动物诊疗第四十七条有效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