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第十五条有效电梯经营单位销售电梯时,应当验明电梯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和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并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