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建立支持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财政资金支持的人才项目、科研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项目承担者已经做到依法依规、勤勉尽责、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予以免责。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