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回归吉林人才对接服务平台,发挥“吉人回乡”“校友人才回吉”等品牌载体作用,通过举办人才峰会、智库论坛、项目洽谈会、人才招聘会和海外人才交流会等活动,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多渠道推进人才回归。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