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第二十三条有效人才引进应当打破户籍、地域、性别、职业、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