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水系的保护。本条例所称中心城区水系(以下简称水系),是指布达拉宫周边水系、纳金片区中心水轴水系、南干渠水系、中干渠水系和北干渠水系。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