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质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水系水质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落实治理责任主体,并告知拉鲁湿地管理机构。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