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教育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就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