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住房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

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基层工会组织根据工作实绩,可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兼职工会干部发放履职补贴。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