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十三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工会组织随意撤销、合并。基层工会组织因所在单位终止、撤销而相应撤销的,应当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