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装备、交通事故处理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增加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投入。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