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对签订委托生产合同、种子生产协议的指导,提示履约重点事项,提供维权流程操作指引。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委托生产种子合同和种子生产协议合同范本,供种子生产经营者、受托人和制种户参照使用。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