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湿地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需要,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者自然公园。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