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三章 阅读推广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开展数字阅读、有声阅读、视频阅读、云课堂等多媒体阅读活动。政府举办的公共图书馆、书屋、书吧等全民阅读设施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数字阅读推广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