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第六章 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通过举办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等形式,支持中外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互学互鉴、共建共享。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