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土地市场/第一节 政府调控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市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予以公布。市政府应当建立土地市场调控体系,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土地供应量,平衡供需关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