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矿山生态修复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系统修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谁开发谁修复、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