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权益保护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合规经营。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引导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