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四十三条有效金融发展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推广惠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促进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利度。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