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实行不动产登记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