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