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十七条有效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任期及职务终止等事项作出约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