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办理数字化第二十五条有效政务服务机构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自动受理、智能审查。政务服务机构对于可以通过数据比对作出判断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以实行智能办理,并做好人工抽查复核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