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第十五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已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从其规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本规定未设定处罚而相关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