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有效治理“三无”船舶,维护水域安全和管理秩序,防范利用“三无”船舶实施走私、偷渡、非法捕捞等违法活动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