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绩效管理考评单位、绩效责任单位应当加强绩效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沟通配合,保障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