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对专业性强或者涉及面广的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绩效管理考评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或者满意度评价。

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