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第六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水行政、应急、市场监管、林业和园林、供电、供水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建立联动协同执法机制,强化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开采、买卖和运输砂石土矿产资源的行为。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