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阻碍辅警履行职责、对辅警实施不法侵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