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公安机关应当对辅警违反纪律要求或者相关规章制度、妨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公安机关声誉等行为,根据其行为性质、情节轻重等,给予相应的处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