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生态排水、统筹协调、自然循环的原则,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有效控制雨水地表径流。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