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确定布局的居民点的范围和界线,应当兼顾村庄户籍人口规模与宅基地用地需求变化的适度性,以及村民生产、生活需要。

地方法规 ·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