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第九条有效参加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补助、参评政府表彰奖励等活动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书面承诺。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合规性内容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