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智能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涉案线索和信息核查、源头追溯、侵权实时监测与在线识别、取证存证和在线纠纷解决等方面,创新保护方式。

鼓励市场主体依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保护知识产权。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