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破坏、侵害古山寨及相关设施,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