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和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推进长湖流域绿色发展。

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