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在长湖保护范围内,由市长湖生态管理机构予以处罚;在长湖保护范围以外的区域,由市、区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