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创新创业第二十六条有效市政府应当统筹产业招商工作,重点开展产业集聚招商、产业链式招商,统筹重大项目招商,探索专业人员精准招商、资本招商等新模式。市政府招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产业招商工作指引,统筹招商信息、招商政策、宣传推介、项目接洽等,指导各区政府及各园区开展招商活动。探索建立各园区之间的联合招商、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