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时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