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控制第十二条有效在本市生产、销售或使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