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节约水资源,防治水害,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