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本市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和国土资源利用年度计划,作为分阶段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国土空间近期规划由市规划资源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应当明确近期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方向和时序,规划期限为五年。
国土资源利用年度计划应当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准备、土地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低效建设用地减量、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区域,并明确具体管理要求。国土资源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办法由市规划资源部门制定。
本市优先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五个新城等推进重大战略部署的建设用地需求。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