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三节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以及设置标准,制定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