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防规定/第四章 灭火救援第二十四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在实施火灾扑救行动时,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消防车扑救作业场地以及堵塞消防设施的车辆和其他障碍物,可以依法予以清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