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消防救援机构在实施火灾扑救行动时,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消防车扑救作业场地以及堵塞消防设施的车辆和其他障碍物,可以依法予以清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