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使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智慧安全用电用气监测管理系统等技防、物防措施,推动智慧消防建设。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