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已备案的港澳企业和港澳专业人士直接为建设项目提供专业服务,应当符合内地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除行业准入、资质管理以外的内地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

没有明确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根据香港和澳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艺或者最优工程实践提出技术方案,经合作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可以在建设项目中采用。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