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障和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引导公民爱护环境、保护生态,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损害生态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